在 2011 年,福州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北京公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之间展开了一场意义重大的合作。双方签订了《施工合同》,其中详细约定了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独特的合作模式,以及彼此的权利义务和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关键事项。

 

根据约定,北京公司肩负着在特定约定期限内顺利完成地产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使命,而福州地产公司则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相应款项。然而,在合作的过程中,情况却逐渐变得复杂起来。由于双方对于工程的进度存在不满,并且在款项方面产生了激烈的争议,这种矛盾的不断激化最终导致他们决定解除合同,而这一决定也引发了后续的诉讼。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明确指出案件存在三个主要的争议焦点。其一,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以及解除时间的准确认定。这一焦点涉及到合同本身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及合同解除的具体时间节点,对于后续的责任划分和权益判定至关重要。其二,是对于支付工程款以及工程款具体数额的认定。明确工程款的数额以及支付的责任归属,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核心利益。其三,是应否支付工程欠款利息以及工程欠款利息数额应如何认定。利息的支付与否以及具体数额的确定,同样对双方的经济利益有着重大影响。

 

为了有力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北京公司毅然决定委托中达律所来处理这一棘手的法律事务。在一审和二审的漫长过程中,中达律所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顽强的斗志。他们凭借着精湛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经验,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北京公司构建了坚实的法律防线。最终,北京公司如愿以偿地获得了胜诉,其全部诉讼请求都得到了法院的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