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14 年,河北的秦女士通过他人介绍,与老乡刘某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同年,秦女士便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然而,刘某及其父母有着严重的重男轻女思想,他们因为秦女士生的是女儿而对她充满了怨言。
为了能让这段婚姻长久地维持下去,秦女士选择再次怀孕,可命运似乎又和她开了一个玩笑,这一次她依然生下了一个女儿。面对两个女孩,刘家人觉得脸上无光,在秦女士还在坐月子期间,他们对她不管不顾,极其冷漠。还没出月子的秦女士,在这种冰冷的对待下,彻底下定了离婚的决心。
为了能够尽快离婚,秦女士与刘某达成了协议,协议规定由秦女士抚养两个女儿,刘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 1500 元,同时刘某每个月有两次探望女儿的权利。就这样,秦女士带着两个女儿开始了新的生活。
离婚后,秦女士独自一人照顾两个女儿,她根本没有办法出去工作,而刘某给予的抚养费远远不够支撑她们的生活。无奈之下,秦女士只能依靠娘家的接济以及自己以前的积蓄来勉强维持生计。随着时间的推移,生活的压力越来越大,秦女士感到愈发艰难。
到了 2019 年初,秦女士实在无法承受这样的压力,她委托中达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刘某增加抚养费至 5000 元。在法庭上,秦女士详细地阐述了自己和两个女儿目前的艰难处境,强调刘某之前所支付的抚养费远远无法满足孩子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法院经过认真审理后认为,刘某支付的抚养费确实不足以满足两个孩子的生活需要,难以维持孩子的实际生活水平。综合各种因素考虑,法院最终判决刘某支付抚养费 4500 元。这个判决对于秦女士和她的两个女儿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的帮助和安慰。
秦女士的遭遇让人深感同情,她在婚姻中遭遇了不公平的对待,却依然坚强地承担起了抚养两个女儿的责任。而刘某及其家人的重男轻女思想,不仅伤害了秦女士,也对两个孩子的成长造成了不良影响。在这个社会中,性别平等的观念应该深入人心,每个孩子都应该被平等对待和关爱。